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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随案下乡 法官释法解疑惑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11 23:16


">      “没有想到我们扯了两年的纠纷,在法院一个月就解决了,我的心结也解了。这以后在外面打工有什么事情我也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村民周某接过法官递过来的调解书感慨道。

    12月5日,承办法官及书记员给周某送达民事调解书,周某满脸笑颜。看到眼前的这一幕,承办法官不禁想起一个月前来给周某送达法律文书时,周某截然不同的反应。这是一起定金纠纷案件,陈某与周某原本是邻居,双方达成了买卖合同,陈某依约向周某缴纳3万元定金,因其他原因合同无法履行,陈某多次要求周某退还定金无果,无奈诉至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拨打周某电话,周某对陈某将其诉至法院很生气,表示不会应诉,并当即挂掉电话。按照诉状上的地址,第二天承办法官来到周某位于庄河村的家中,说明来意后,周某仍然表示不愿意接收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周某的妻子情绪激动地说:“大家都是邻居,他把我们告到法院,以后让别人怎么看我们啊!”法官明白了周某的顾虑,当即给周某和妻子讲起法律知识,对给其应送达的应诉通知、诉讼风险告知、举证通知等一一讲解,并告诉他们这是一起民事纠纷,到法院后可以调解处理,每个公民都有权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番认真细致的解释,周某才签收了法律文书。为妥善解决纠纷,法官多次电话与当事人沟通,经过了解,陈某和周某之间的矛盾一直得不到解决的原因是周某认为合同虽然没有履行,但自己有一定损失,不愿意全额退还定金。二十多天后,承办法官再一次来到庄河村,把陈某和周某叫到一起,双方都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几经调解,陈某表示愿意做出让步,由周某退还定金2.5万元,周某表示一个月内退还,达成调解协议后,陈某和周某都如释重负,双方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今天,法官第三次来到庄河村周某家中回访,将调解书送达给周某,并敦促周某一定要按期履行。周某满口回应道:“没问题,我一定在一个月内退还。这次打官司让我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让我明白了当被告并不是件丢人的事情,而是用法律渠道解决了纠纷,以前打工也吃过亏,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现在就不怕了”,一起持续两年的纠纷终于划上了完美的句号。

    近年来,镇安法院改变审判方式,通过开展审判五进活动,法官们纷纷深入群众家中,深入到工矿学校、田间地头送达开庭传票、调查了解案情、庭前调解纠纷,达到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的效果,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力争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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