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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解心里结 重拾邻里情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11 23:18


">      10月30日,镇安法院西口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了赔偿款项,双方握手言和使昔日邻里关系得到恢复,看到原被告双方和好如初,办案法官们看在眼里,乐在心里。

    原、被告本系近邻,关系一直不错。2012年8月18日下午,原告项成到被告王仕家归还借用的秤,离开时被其饲养的狗咬伤,被告即将原告送往镇安县中医院住院治疗并护理了15天,原告花费医疗费6942.47元,其中被告王仕主动垫付2600元并负担了部分交通费以及伙食费。原告出院后,经当地村委会调解,由被告再支付原告各项经济损失2000元,后因被告反悔未得到履行。原告项成遂起诉到法院请求被告王仕赔偿其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共计11682.47元。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来到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三官一律”工作室,与当地村委会处理该纠纷调解人员进行沟通,详细了解纠纷发生的过程,并了解到原、被告系近邻,关系一直较好,在发生纠纷后,双方心里隔阂较大,双方互不来往。办案法官了解基本情况后,制定了详细的调解方案。在调解日期当天,办案法官再次来到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三官一律”工作室,从纠纷发生的原因、过错说开来,围绕着邻里关系的和谐相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劝导,经过办案法官和工作室的工作人员近四个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

    案后当事人紧紧握住办案法官手连声道谢:“谢谢你们,如果没有你的开导和劝解,我们俩怕是从此就结下了梁子啦,现在我们又重归于好,真的太感谢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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