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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法院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 活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11 23:19


">    3月27日,该院执行局召开会议,传达省高院在全省法院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精神及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部署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

   会议组织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认真研究在该院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创建规划,明确创建目标,要求通过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力争在一到两年时间内,执行工作实现五项目标:一是在执行期限内,案件结案率达100%;二是执结案件中,基层法院执行实际到位率达75%以上;三是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要穷尽执行措施;四是涉执行信访大幅度下降;五是执行案件特困群体救助基金落实到位,涉特困群体案件全部执行到位,涉府、涉国企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终结。

   会议讨论了如何贯彻最高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确定该院执行局今年着力抓好三项重点工作:一是要努力提高执行工作快速反应能力,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和突发事件,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明确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二是要积极向县委政法委汇报,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和支持,形成良好的执行工作氛围;三是要按照最高院《若干意见》的要求,优化执行权的科学配置,逐步健全执行实施、执行审查和综合管理机构,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促进执行工作得到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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