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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授予“无执行积案法院”称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11 23:19


">    日前,我院被省委政法委、省法院正式授予“无执行积案法院”称号。

2010年,在省高院和市中院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在各级党委、政法委及上级法院的共同努力和指导下,我院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圆满完成了2010年的目标任务。2010年,我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85件,执结185件,执结率为100%,执结标的2930.65万元。在执结的185件案件中,全部执结176件,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为95.13%,其中执行和解160件,和解率达86.49%,标的到位率为94.75%,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到79%,全年无涉执信访案件,无超执限案件,执限内结案达到了100%。

    在努力提高结案率的同时,我院狠抓执行信访工作不放松,建立完善了执行信访工作制度,避免了执行信访案件的发生。其次,进一步落实了特困案件救助基金制度,使一大批涉特困案件得以执结,在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圆满完成了创建目标。2010年底,经过省委政法委、省法院、市法院的严格考核验收,我院达到了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标准,已被正式授予了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的称号。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我院执行工作已步入良性循环轨道,努力争取在今年底达到“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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