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继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我院执行工作,根据省、市法院开展执行威慑措施落实活动的安排,我院早动手、早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打响了集中“威慑执行”的攻坚战。一是限未全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在限期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二是通过镇安有线电视台、广播电台、公开张贴等形式,对未主动履行法律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公布其姓名、家庭情况、住址、不履行义务等信息内容。
三是对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规避、暴力阻碍、抗拒执行的当事人召开公开处理大会,集中对一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经罚款、拘留,仍不能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启动联动威慑机制,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投资、出入境、招投标、融资、置产、注册公司等。一经发现或举报,立即予以处罚,并依法确定其行为为无效行为。对不配合执行工作的有关协助单位予以重罚。
通过开展执行威慑措施落实活动,使被执行人受到教育,起到威慑作用,营造执行声势,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