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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未履行对簿公堂 执行入和谐握手言和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11 23:19


">     8月22日,我院木王法庭成功的执行了一起分家析产纠纷案件,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申请执行人张胜、张云与被执行人汪琴系公婆媳关系,共同居住期间关系较好,在被执行人汪琴丈夫张怀去世后,就分家析产问题双方关系非常紧张,后在法庭主持下,双方于2009年12月达成协议,相关财产合理分配后,由被执行人汪琴再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张胜、张云现金6万元,限2010年8月30日前付清。履行期限届满后,申请执行人张胜、张云多次与被执行人汪琴协商解决,因被执行人汪琴丈夫去世后,外债较大,除其居住的一处房产外,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经多次协商未果后,申请执行人张胜、张云于2011年3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经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协调执行此案,但因房屋无法变现等种种原因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后办案法官多次深入到案发地,联系双方当事人,寻找案件的解决办法,法官的行动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理解,被执行人汪琴表示自己也与他人结婚,到他乡居住生活,愿意将居住房屋整体变卖偿还债务,使案件执行出现转机。办案法官及时将这一信息反馈与申请执行人,他们也表示愿意配合法庭联系房屋购买人,经过近三个月多方的共同努力,终于联系到房屋购买人,几经曲折后双方终于以32.5万元的价格成交,被执行人也及时将执行标的款交到法庭。为了缓和双方的关系,彻底化解双方的矛盾,真正做到和谐执行,8月22日法庭将双方当事人叫到法庭,再把案件履行金支付与申请执行人后,办案法官将案件的执行过程向当事人作了详细说明,希望双方以后多沟通、多联系,维系亲情。被执行人也向申请执行人说明了没有及时履行的原因,希望得到谅解,申请执行人就其孙女的生活等问题与被执行人进行了很好的沟通,使案件执行呈现一片和谐现象,实现了案件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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