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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应当“接地气”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11 23:13


">     “接地气”一词,近些年颇为流行,尤其在文艺界,剧作者只有经常性深入群众生活,与群众打成一片,抓住了“活鱼”,才能真正了解群众心声与疾苦,获得最真实最感人的故事,写出的作品方可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接受,从而获得各方一致好评。身处矛盾纠纷处理一线的人民法官也应当“接地气”。人民法官的人民性决定了人民法官只有“接地气”,才能切实将群众观点落实到日常的审判执行工作中去,才能积极回应群众的司法关切,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

    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正所谓,单方理好讲。仅听当事人一方诉说,很容易武断下结论。除了当事人,谁对案情较为清楚?亲戚朋友,街坊邻居,同事同学,村组干部,时常与当事人接触的人,最为了解纠纷发生的前因后果。毛主席教导我们:“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重视调查研究,是辨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要求。“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一精辟的论断,是我们开展审判执行工作的理论依据和行动指南,是人民法官应当“接地气”的最好诠释。在正确分析当事人提交证据的基础上,经常性深入案发地进行实地调查、勘查,是法官了解当事人、查明事实真相的最为捷径方法。如此,“接地气”的人民法官摸清了案情的来龙去脉,找准了当事人心中的疙瘩,对症下药便水到渠成,为实现案结事了打下坚实的事实基础、民心基础。

    一勤天下无难事。“接地气”,对人民法官来说,就是应当“四勤”,即眼要勤看看,耳要勤听听,脚要勤走走,脑要勤想想。具体说来,人民法官应当深刻理解与掌握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核心与精髓,继承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和马锡五审判方式,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自觉运用群众观点执法办案,不断拓宽为民司法新思路,不断创新民意沟通方式,不断增添便民诉讼新措施,多耐心听取当事人的“唠叨”和“啰嗦”,对案件的疑点难点多问几个为什么,经常性深入案发地办案,力争谱写“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新篇章。

    法官的身与心全方位“接地气”了,便是将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落到了实处,最终必将赢得人民群众对人民法官的爱戴与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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