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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培训总结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11 23:13


">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培训总结

 

                 陕西省镇安县人民法院院长   赵艺

     

     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第一期培训班的10天认真紧张地学习,通过聆听领导的重要讲话和知识讲座,以及兄弟法院、模范法官的经验介绍,使我的思想境界得到进一步提高,工作思路进一步开阔,对如何把握在新形势下法院工作主题得到进一步明确。现将这次参加学习培训的主要收获和对今后工作的思考作以简要汇报:

     一、主要学习收获

     1、思想境界得到进一步提高。

听取王胜俊院长的重要讲话和吴建民院士对国际和我国的对外关系、姚景源总经济师对国内经济形势的讲座和兄弟法院的经验介绍,使我对我国面临国内外形势和新形势下人民法院面临的任务有了进一步掌握和理解,思想得到进一步解放。紧密联系审判工作实际,进行深刻思考,转变不适应不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确保通过学习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占领思想阵地,指导法院工作。从思想上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执法理念,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的理念,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牢固树立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理念,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方针,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和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2、工作思路得到进一步清晰。

     万鄂湘副院长对我国司法制度和司法改革进行了深刻全面的阐述,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是党的17大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使我体会到人民法院必须不断深化改革,认真解决法院工作中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的突出问题,努力克服制约司法公正和效率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认真总结法院改革工作取得的经验,着眼解决制约法院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研究深化法院改革的措施,在深化司法改革上不断取得新突破、新进展。着力解决好关门办案、孤立办案的问题,把我们的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全面贯彻落实党的17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努力使执法思想、执法实践、执法作风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致力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3、工作任务得到进一步明确。

     通过10天的学习,使我对加强法院工作,明确任务目标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和体会。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是当前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的根本任务。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要认真落实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地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更好地为“三农”工作服务。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更好地以司法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是一切工作的关键和基础,我们必须立足于人民司法事业长远发展、立足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立足于提高司法公信力,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非同寻常的认识、决心、力度,坚持不懈地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实施人才兴院战略,加大对权力监督的力度,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正面宣传的力度,弘扬正气,努力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使人民法院队伍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要把群众诉求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点,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和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努力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里,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断完善司法便民措施,畅通民意沟通渠道,着力解决好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二、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人民法院一项长期性的任务,也是推进法院工作的基础。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17报告中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人民法院要遵循法院工作发展规律,积极探索和建立管理规范、监督有力、工作有序的司法审判管理、司法队伍管理和司法行政管理机制,实现审判资源配置合理化、权利责任明晰化、司法保障科学化,逐步健全完善科学的制度管理体系,从而实现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协调、科学发展。

     一是要建立审判质量效率评估机制,实现队伍管理规范化。

     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是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制度保障,也是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的的首要任务。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对案件质量效率需要科学客观的考评和精细化管理,对法官的工作业绩需要有全面的掌握,要进行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客观、公正的法官绩效考评制度,引导法院工作科学发展。要树立正确的审判工作政绩观,改变片面追求办案数量的考核办法,把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作为衡量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既要把法院工作的各项考核指标做为考核内容,同时也要把党委对法院工作的要求结合起来,量化考核指标,使考核制度科学化且具有可操作性,通过科学的考核制度建立,引导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审判、执行活动中自觉坚持办案数量与质量并重,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结合,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二是要建立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实现审判执行管理规范化。

     完善的审判管理制度是规范司法工作的基础,权利的合理配置和制约是规范司法行为的保证。首先要把案件流程控制权与实际审判权分立,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执行过程中的审查权利与实施权利分离,监督权与审判权、执行权分离,实施案件流程管理,使立、审、执、监部门权利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权制约,克服从立到审到执,法官个人权力高度集中的弊端,有效地解决由于立、审、执、监不分的不规范的问题,建立司法分权制约机制,为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组织保障。最高法院司法改革要求,要建立适合形势发展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以立案庭为案件流程管理控制中心,为把案件审理过程分为收案、送达、排期、开庭、宣判、结案、归档等阶段与环节,实行分段管理、全程跟踪,对于即将超审限的案件,由立案庭进行预警提示,以法院信息化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通过对审判、执行案件信息的同步录入,实现对一审案件、再审案件、执行案件的立案审查、案卷移送、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法律文书制作、审核、签发、送达、以及案卷归档等环节都有具体要求,并纳入对业务部门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之中,使审判、执行管理能够掌握的好,控制的住,为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建立制度保障。

      三是要建立审判权利监督机制,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

     从发生的司法腐败案例来看,重要的原因是审判执行权利在管理上缺乏规范的管理和有效的监督。加强审判执行权利全程监督,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法官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严格执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和本院自订的《规章制度汇编》等有关规定,用制度规范司法行为,用制度规范审判管理,对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重点监督,建立案件跟踪监督卡,在立案时发给当事人,由当事人对法官办案过程全程监督,加强案件评查工作,对发现有问题的案件,积极开展责任追究工作,实行有报必查,有查必果,确保了队伍的纯洁性。加强法官廉洁自律教育,明确要求法官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去,不办“关系案”、“人情案”,确保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全面形成 “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激励机制。

     四是要建立行政后勤保障机制,实现司法行政管理规范化。

     后勤保障要增强服务审判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增强保障水平。建立和完善了法院后勤管理制度体系,制定具体规章制度,规范后勤管理工作。要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现有制度进行补充、修订、完善,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管权的体系。要注重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把制度的规范、约束功能和人文关怀紧密结合起来,让制度成为一种“信条”,让管理成为一种“关爱”。严格执行审判、执行、信访流程管理规定,严格规范庭审活动的操作规范,严格签发文书、审批强制措施的权限和手续,严格落实案卷评查、通报的规定,严格法院日常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制度规定,确保法院各项工作按制度规范运转。要把现代化科技手段应用到法院管理上,开发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实现从受理案件到结案归档各个环节的信息化流转,以及岗位考核、车辆管理、文书处理等网络管理,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办案办公效率。积极探索人民法院新形势下的经费管理办法,结合法院经费改革的要求,建立科学经费管理制度,加强物质装备建设和基层法庭建设,逐步改善基础设施、交通、通讯条件,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深刻把握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积极探索符合司法规律、适应形势发展新思路、新方法,建立科学规律制度体系,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协调、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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