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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无小事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11 23:13


">     近日,在陕西法院网上看到一交通事故案件。据报道,2009年6月10日9时许,被告郑某驾驶客车由西向东行至泾阳县蒋路乡徐家村村口停车下人,年仅两岁的王小芹(化名)在奶奶马慧琴(化名)的带领下一同下车,下车后马慧琴来到车后取行李,王小芹独自玩耍时钻入客车下,郑某在车辆起步前未进行查看,车辆起步时将王小芹当场压死,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该事故经泾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郑超负事故全部责任。

    看完此案件,我陷入了深思,不禁发出一声长叹:假如马慧琴在取行李的同时,将小芹手拉住不许其在客车周围玩耍,毕竟小芹才2岁; 假如司机郑某在开车起步时,多一丝谨慎,细察客人完全离开客车没,这一交通事故也许就不会发生。可惜历史不能假如,世界上没有卖后悔药的。并没有过多责备马老太太或司机郑某的意图,毕竟他们也不是希望发生让两个家庭都陷入悲痛的交通事故。但是事实是,如果乘客、司机多一丝谨慎、多一丝小心,该案也许根本不可能发生:一朵花朵就这样凋谢了!

    我不禁想起了今年国庆节时在西安乘坐公交车的一幕。

    那天上午九点多,在长安路吴家坟站等待了大约5分钟,一辆双层公交车缓缓驶入站,车停稳后,我便随同其他8个人先后投币上车。我是最后一个投币的,当我开始准备上楼梯去公交车的二层找座位时,只见一中年男司机快速赶到我前边上了二层,急切嚷道: 你们前排的几位老同志赶快下到一层乘坐,遇到急刹车,你们要摔倒的!原来刚才与我一起上车的五位大约60岁白发苍苍的老人有说有笑正准备在前排就坐,听到司机的安全提示后,其中的两位老人边落座边说:没事,没事的,我们想坐在前边,看看西安最近几年的大变化。司机劝了几次不见效果,只好下楼去开车。

    看到此幕,我从心底深处为这位司机师傅的职业道德所佩服,同时也为坐在公交车二层前排的几位老人捏了一把汗。大家都知道,双层公交车在行驶时,当车发生意外时,例如急刹车,如果抓不牢前边的护栏,二层挡风玻璃前是相当危险的。外省某地发生过因双层公交车发生意外事故时,坐在前排的乘客跌到挡风玻璃上致伤,与公交公司就赔偿协商达不成协议而最后诉至法院的。那么,今天乘车的老人万一在公交车受了伤,谁该承担责任呢?司机可是尽了提醒义务的!问题在于,万一发生了交通事故,乘客受了伤,无论乘客与司机(公交公司)之间如何分担(承担)责任,由交通事故导致的肉体精神创伤拿什么来衡量、弥补?!毕竟该类交通事故本来是完全可以避免发生的!

    车祸猛于虎!在高速公路国道县道农村水泥路四通八达、机动车辆越来越多的今天,人们在享受现代化交通工具给大家生活带来便捷舒适的同时,乘客、司机多一份安全意识,多一份谨慎,安全交通将伴大家一路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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