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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时机诉前调解 容法于理化解矛盾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11 23:09


">     近日,镇安县人民法院木王中心人民法庭抓住有利时机,融法于理,通过诉前调解,顺利化解一起共有纠纷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当地社会的稳定。

    2014年1月6日,木王镇月坪村村民刘达艮来到木王中心人民法庭,要求立案。因其子王章木2013年10月26日在山西省一铁矿打工时因意外死亡,获得死亡赔偿金88.8万元。其与儿媳王义梅就死亡赔偿金分割问题发生纠纷,经木王镇及木王镇月坪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了解相关情况后,法庭工作人员考虑到双方原属一家人,本无矛盾,现因死亡赔偿金分割问题发生纠纷,应当可以通过诉前调解解决矛盾,如果正式进入立案审理程序,一则不利于矛盾的及时化解,二则可能加剧双方当事人的矛盾。法庭遂将该案件列入诉前调解计划。2014年1月7日,法庭将刘达艮及王义梅传唤至法庭,并邀请木王镇及月坪村相关领导干部到场,通过五个多小时耐心细致,融法于理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矛盾纠纷就此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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