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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案牵动法官心 案结事了民安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11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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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担心法院调解处理的案件钱拿不到手,现在通过你们的努力我终于拿到钱了,这下我可以安心在家养病了,真得谢谢您们”!2015年2月2日下午原告刘某拿到被告谢某之子陈某交来的10万元现金后激动地对镇安法院民二庭办案法官说。

    2012年被告以承包工程资金紧张为由分两次向原告借款10万元,约定利息4分,一年内还清本息,借款到期后,被告未还款,2014年初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谢某归还本息。法院案件受理后,原告刘某多次找到办案法官,要求尽快结案,因自己身患糖尿病急需用钱,案子解决不了自己无钱安心养病。承办法官了解原告的情况后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被告认可借款事实,但称自己生意作赔了,现无力偿还借款本息。经过法官几番释法明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表示只要求被告归还本金放弃利息,被告承诺2015年2月2日前偿还原告借款10万元。

    案件调解了,但还未兑现。为了让案件能如期履行,承办法官每隔一段时间就电话联系被告,督促其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眼看履行期限将至,法官多次联系被告无望,又多方打听联系到谢某丈夫,但其称正在与谢某协议离婚,不愿意替谢某还款,无奈之下办案法官又想起调解当天与被告一同来的谢某儿子陈某,于是想法设法找到陈某电话,反复做思想工作,希望陈某帮助其母履行义务,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说服下,陈某同意帮助母亲归还借款,2015年2月2日下午15时,陈某带来10万元现金交给了刘某,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这起案件仅仅是镇安法院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针对大量调解结案的案件,办案法官们并没有一调了之,而是采取案后跟踪回访,及时督促提醒、动员亲属协助履行义务等方式,并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积极帮助当事人协调解决,以确保调解协议按期履行,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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